1.1采购条件
(略)**年度企业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略)**年度企业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略)
2.3项目概况:(略)位于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亩,工程概算总投资(略)。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吨,采用3×**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中温次高压(**℃,6.4MPa)余热锅炉,配备2×**MW抽凝式汽轮机+2×**MW发电机组,设烟气净化处理、渗滤液处理等配套设施。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略)废气、噪声、地下水、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5服务期:“1年+1年”,其中固定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为固定服务期限到期后的续签期限,当满足续签条件(详见合同)时,可续签合同。
2.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资质认定信息及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与环境相关):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噪声及固体废物。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监测服务类似业绩。供应商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相关标的内容)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1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发布之日 起至 (略)**:**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A区3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略)门户网站上发布。
7.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略) (略)
邮 箱:(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