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批施工一标段视频监控专业分包工程(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略) ,(略)(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批施工一标段视频监控专业分包工程
2.2项目地点:(略)(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视频监控专业分包工程,包含设备的购置、布线安装、调试、配合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服务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2.4服务期限:计划工程**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郑州市有关作业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2.6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3.1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的视频监控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本条要求,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 **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年3月**日9时**分起至 ** 年4月2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略)((略)字母首位小写+数字1),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4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
5.2线下递交递交地址:(略)(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经三名筑9栋9楼**会议室)。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电子邮件:(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