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范县教育局范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范采招标-**-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5日
四、评审日期:**年3月**日
五、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六、结果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1 | 选定全品类供应商 (增补)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新区中商豫鲁农博城**号楼**和** | (略)MA**PL3E5E | (略)元 |
2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玉泉街**号 | (略)MA9H3BYU7W | ||
3 | (略) | 通许县人民路中段西侧**号 | 9(略)** | ||
4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陈庄镇亚堌堆村村南**米路东**号 | (略)MAEEU7NM** |
七、评审专家名单:靳松涛、梁晴娟、张米然、叶举中、宗翠霞(采购人代表)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入围的供应商缴纳,金额按照每家入围供应商(略)(大写:叁仟元整)进行收取。
九、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4月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略).征集人信息
名 称:范县教育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单位: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