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略)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3日-**年4月**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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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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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邢口镇河沿村四组 |
(略) |
(略) |
项目位于杞县邢口镇河沿村,主要为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废气。上料废气、物料周转废气、破碎废气、筛分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拉走堆肥,均不排放。 3.噪声。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