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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焦作高新区扬清路(文汇路—文林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焦作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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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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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焦作高新区扬清路(文汇路—文林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G(略) 采购编号:焦高招标采购-**-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焦作高新区扬清路(文汇路—文林路)建设项目已由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焦高经发[**]**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项目业主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西起文汇路, 东至文林路,项目总投资(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2.3招标规模: 本项目扬清路(文汇路-文林路)道路全长**.**米,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米,两侧各**米绿化带,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千米/小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米(红线宽度)=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米(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灌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略).** 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号) 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申报施工许可前变更项目经理的,按照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补充通知》文件执行;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 号)执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自(略)以来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备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有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3.8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以YDBX格式上传,同时确认包含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略)/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公告-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时**分至(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时**分。

5.2.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异议受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电话:(略)-(略)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略)-(略)

(略)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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