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信息 |
| 豫政采(2)(略)-1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号-**室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 孙宏伟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冠英、王松梅、孙巍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徐晓阳
联系方式:(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徐晓阳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