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ZKGC-**-**-**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监督部门: | 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略) |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略)-(略)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略) | ||||||||||||||||||||||||||||||||||||||||||||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 |||||
招标单位 | 项城市城市管理局 | |||||
代理机构(盖章) | (略) | |||||
监督单位 | 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定标时间及地点 | (略)**时**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双摇号”定标 | |||||
资格条件 |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设计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体缴纳时间以投标文件提交日期为基准往前推算,社保证明为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查询单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查询平台打印的个人社保明细网页查询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 **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可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 |||||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 | 详见核查报告 |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1标段 | (略) | **.** | 李学智 | B(略)** | **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备注 | 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截至日期(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不予受理的,可向本公示所标明的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法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 | |||||
评委 | 陈银萍、董仕、欧广志、高承恩、李彦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