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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号
2、采购项目名称:(略)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审计服务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栾川政采磋商(**)**号-1 | (略)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审计服务费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 号十层 ** | **.**/年 | 元 | 评审总得分: **.**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标准 | |
1 | (略)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审计服务费 | (略)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审计服务费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 3年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军营(组长)、王静、郭俊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栾川县国资委,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