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风雨操场报告厅装饰装修项目第二标段废标公告
(略)受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风雨操场报告厅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的第二标段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风雨操场报告厅装饰装修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采购编号:商财采磋-**-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第一标段:(略).(略);第二标段:(略).(略)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年3月**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石友福、牛玲玲(郑州市)、周忠辉(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风雨操场报告厅装饰装修项目于**年3月**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年3月**日收到潜在供(略)对该项目第二标段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法定质疑答复期间进行了质疑答复。项目于**年3月**日开标,4月2日发布结果公告。
(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商丘市财政局于**年3月**日予以受理后,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和调查,于**年4月7日做出《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风雨操场报告厅装饰装修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商财购投〔**〕4号),决定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4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1、3投诉成立,投诉事项5、6、7部分成立。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项目第二包段废标,择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监督单位名称:商丘市财政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年4月**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e9-**e-**d-**f-b**ccad**&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