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三门(略)的委托,就三门(略)江苏某金属行业生产企业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门(略)江苏某金属行业生产企业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YT-**-**
三、预算金额:(略)
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五、开标信息:
1、磋商日期:**年4月**日9时**分
2、磋商地点:(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牵头人: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成员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号德威广场**、**层
成员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成交金额:大写:肆拾叁万元整(小写:(略))
成交内容:三门(略)江苏某金属行业生产企业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质量要求:(略)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贴合江苏省、市金属行业生产监管要求,明确股权清晰性、合规性及金属行业生产潜在风险,形成结论性意见及风险防控建议,成果可直接用于收购决策及国有资产监管报备;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发出尽调启动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协商调整);
七、磋商小组成员:张顺来(组长)、郑亚军、王军广;
八、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部
电话:(略)-(略)
监督单位:(略)监督风控部
电话:(略)-(略)
采 购 人:三门(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