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C-**-**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监狱**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响应范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一批;
2、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3、服务地点:(略)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HHZC-**-** | 职工食堂物资采购一批 | (略) | 河南省鹤壁市江滨区九州路四季青4号商业区一层东**号 | ** | %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1; | 名称:河南省鹤壁监狱**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一批; | 服务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服务标准 :合格,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冬梅、郭福海、姚俊峰(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规定中相关收费标准,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鹤壁监狱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A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