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登采(略)6
3、首次中标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中标结果
2、变更内容:原中(略)现变更为(略),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人:(略)
地址:(略)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6月**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略)(略)达成共识,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査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略)为中标人。
三、发布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支付,玖仟元整(¥(略))人民币。
五、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登封市教育局纪检信访室
地址: (略)
电话:(略)-(略)
邮箱: (略)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C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