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车辆购置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顺财招标采购-**-5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车辆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采购需求)”
3、供货地点:(略)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汴顺财招标采购-**-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采购需求)” | (略) | 开封市顺河汴东产业集聚区申华汽车文化产业园内 | **.** | 元 | 评审总得分:**.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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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新春、刘平威、张凌云、姬建美、张新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2.监督部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