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轨道交通中州大道项目市政衔接天桥方案设计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采购人(略),建设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位于管城区凤台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货栈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项目开发范围为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根据项目进行交评专家意见,同时为便于后期业主出行,及提升项目溢价,建议增加人行天桥,缓解项目交通压力。本次立项为天桥设计方案,规划局交通处根据方案设计出具相应路条,完成天桥规划手续办理。
2.2 服务周期:**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实际开始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地方的相关法律、规范、规定,成果文件最终获得甲方(采购人)认可。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3.2.2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行天桥设计业绩(规划、方案、施工图均可)。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已为其缴纳社保。
3.5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申请。
3.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询比文件),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略)/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申请。(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3.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询比申请。
4.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完成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名、报价。
4.2初次注册的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4.2.1供应商登陆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https://(略))注册用户,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供应商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向业主((略))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略),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电话:(略)-(略)),经工作人员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书格式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下载);
(3)承诺函扫描件(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下载);
具体操作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服务热线**-**-**。
4.3成为合作伙伴后,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在“寻源-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可下载网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年4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略)阳光采购平台填写项目含税总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注:上传的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PDF版。响应文件PDF版应为供应商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供应商应按《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果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区分商务、技术,则只用将文件上传至商务附件中即可。
5.2供应商提报的平台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否则,供应商的递交申请将被否决。
5.3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或未提报项目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略)网((略))、(略)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机关纪委
地址:(略)
电话:(略)-(略)
阳光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注:以上附件仅在阳光采购平台该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略)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