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洛医保〔**〕**号)要求,我院将严格执行,现就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内容公示如下:
取消现行“**碘-甲亢治疗”“荧光检查”“听性脑干反应”“变应原皮内试验”等 ** 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放疗模拟定位”“盆腔检查”“耳内镜检查费”“变应原皮肤试验费”等 ** 个放射治疗类、妇科类、耳鼻喉科、体被系统类价格项目(见附件)。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年4月**日起执行。
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与院物价办联系,联系电话:(略)-(略),联系人:(略)
附件: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