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XYDY-**-**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日期:(略)
5.协商会议日期:(略)
6.协商会议地点:(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采购日本电子(JEOL)JNM-ECZ**R/S3型**MHz核磁共振波谱仪专用配套**mm液体低频探头一支,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质保期:3年;
4.供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所有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项目地点:(略);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7.是否接收联合体:否。
三、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ZXYDY-**-**-1 | 采购日本电子(JEOL)JNM-ECZ**R/S3型**MHz核磁共振波谱仪专用配套**mm液体低频探头一支,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中心大道**号 | **.**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耿(业主评委)、张贵成、杨小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信阳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朱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略)-(略)、(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 址:(略)((略)信阳事业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