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委托,就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指标综合管理平台及咨询辅导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号
2、项目名称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指标综合管理平台及咨询辅导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略)。
最高限价:(略).(略)。
5、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指标综合管理平台及咨询辅导服务项目 | (略).** | (略).**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指标综合管理平台及咨询辅导服务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质量指标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及指标数据咨询辅导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一览表。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略)
中标金额:(略).(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服务期及质保期内,提供**小时技术支持,并提供软件系统免费升级服务;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郑东)金水东路** 号美盛中心写字楼** 层
** 号。
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小组名单:王晓丹、李小光、符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标准的**%收取,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