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卢氏县漂池脉石英矿开采项目发电机和空压机等机电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LSGZ[**]**-ZC**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略)
地 址:(略)
成交金额:
大写:叁佰壹拾捌万元整
小写:(略).(略)
交货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两年。
项目负责人:曹德华
成交内容:(略)卢氏漂池脉石英矿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包含:发电机和空压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凤丽(组长)、赵珺、张菊红、赵欣、冯娟丽、张瑞文(业主评委)、惠凯(业主评委)。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按照优惠**%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三门峡市湖滨区支行(外国语西边)
账号:(略)**(略)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