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施工十二标段
二、项目编号:A(略)**
三、澄清内容
1、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偏离√不允许,现澄清为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2、原“工程量清单中一、机房信息化设备 第9项无人机参数支持智能监测、激光标注测量等多项智能功能;详见报告表格4.6-6”现澄清为:“支持智能监测、激光标注测量等多项智能功能;支持 4G,最大信号有效距离 **Km,最长巡航时间 **min,最长飞行时间 **min,支持智能监测、激光标注测量等多项智能功能,内置 RTK 模块,有 4G 增强图传网卡仓,三轴机械云台。”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参数及响应评分标准”中“2、带?号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差,低于“工程量清单”列示的技术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带?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工程量清单”列示的技术参数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5分。”现澄清为“2、所有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差,低于“工程量清单”列示的技术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带?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工程量清单”列示的技术参数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5分。”
“3、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条非?号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此内容删除。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允许修改,投标人所投设备参数与工程量清单要求参数有偏离的,可提供偏离表至投标文件,如参数无偏离,在偏离描述中注明无偏离,格式如下: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参数 | 投标参数 | 偏离描述 |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4月**日9时**分”变更为“**年5月9日9时**分”。开标地点(管理员操作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集中开标大厅3室。变更为“开标地点(管理员操作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集中开标大厅5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崔家桥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安阳县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