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储配站标识标牌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储气设施提升项目轩辕储配站标识标牌采购
2.2交货地点:(略)G**西**米水泉路路北。
2.3项目概况:设计液化石油气储存规模**立方米,配置**台**立方米卧式储罐,日灌装能力为**吨/天,年供应量为2.**×**吨。项目位于新郑市新村镇G**西**米水泉路路北,占地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约**m2,包括1栋综合办公楼(3层)、1座灌装间(1层)、1座消防水泵房(1层)、1座辅助用房(1层)、2座半地下式消防水池等多个单体工程。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略)轩辕储配站日常运营需求,轩辕储配站生产区需要进行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包装、运输、搬运、安装就位、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2.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企业文化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等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年4月**日9时**分起至**年4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4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线下递交递交地址:(略)(经开)第九大街与航海路正商经开广场6号楼9层。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