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东广场)人防工程负一层商业招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的委托,就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东广场)人防工程负一层商业招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东广场)人防工程负一层商业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RYZB0(略)
3.项目位置: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东广场)
4.招租范围: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东广场)负一层建筑面积**.**㎡。
5.项目租赁期限:**年。
6.租赁价格:(略).(略)/年。
7.房屋基本情况:按现状租赁,承租申请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现状不满足经营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3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略)》官网上发布。
三、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 年 4 月 ** 日上午 9:** 分;
开标地点:(略)B座4层**开标室。
评标地点:(略)B座5层**评标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竞租报价为:(略).(略)/年(含税);
租赁期限: **年 ;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竞租报价为:(略).(略)/年(含税);
租赁期限: **年 ;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竞租报价为:(略).(略)/年(含税);
租赁期限: **年 ;
五、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于(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略)》上发布。公示期**年4月**日至**年4月**日。
六、废标情况
(略)未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未通过资格评审。
七、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略):(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略)
招租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