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范县城区十字坡大道以东小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EPC模式);
2、项目编号:QXZB-**-**;
3、建设地址:(略);
4、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地热集中供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热源井 ** 座,其中开采井 ** 座,回灌井 ** 座;供热站建筑面积 ** ㎡,换热站房(** 座)建筑面积 ** ㎡以及配套换热站设备购置及安装。
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投资约(略),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7、招标范围:
包括基站勘察(物探)、(地热井、回灌井、供热站、换热站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项目的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和软件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本项目采用电力作为施工动力,施工临时用水、电源由投标方解决;
8、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9、质量标准:
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勘察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④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年3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年4月**日上午**时**分整(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单位共5家,分别是:
1、牵头人:(略)、成员:(略)
2、牵头人:(略)、成员:机(略)
3、牵头人:(略)、成员:河南省中(略)
4、牵头人:(略)、郑州市市(略)
5、牵头人:(略)(略)
三、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牵头人:(略)
成员:(略)
投标报价:最终评审结算价的**.**%
投标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投标质量: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勘察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④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勘察负责人:江唯伟
设计负责人:刘彦国
项目经理:华全
施工负责人:华全
第二中标候选人:牵头人:(略)
成员:机(略)
投标报价:最终评审结算价的**.**%
投标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投标质量: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勘察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④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勘察负责人:魏永祥
设计负责人:张洪杰
项目经理:隋世伟
施工负责人:隋世伟
第三中标候选人:牵头人:(略)
成员:河南省中(略)
投标报价:最终评审结算价的**.**%
投标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试运行并验收合格;
投标质量: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勘察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④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勘察负责人:王振超
设计负责人:孙闯
项目经理:张二斌
施工负责人:张二斌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四、公示期
(略)至**年**月 **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监督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监督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