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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处置校园无主非机动车的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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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全校广大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与停车秩序,优化公共空间资源,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对长期占用校园公共资源、无人使用的“僵尸”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清理与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校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等周边公共区域及地下停车库内,长期停放、无人使用、布满灰尘、破烂不堪、明显丧失行驶功能的各类非机动车。

二、自行清理阶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日止,请相关车主对本人所属车辆进行妥善处理。如需继续使用,请保持车辆整洁并停放于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如已废弃不用,请自行报废或移出校园。

三、集中认领及公示阶段

**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公告期7日),学校将对疑似无主车辆在1号、2号教学楼西侧集中存放,接受师生员工认领。在此期间,车主可凭申请材料、车辆钥匙及购车凭证(或能证明车辆权属的材料),前往学校南门岗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无主车处理。

四、无主车辆处置阶段

公告期满后(**年4月**日起),对仍未认领且无法查明权属的车辆,按无主物品予以处置。处置方式:移交废旧物资回收部门进行拆解、报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学院)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

2.清理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加强日常巡查,对再次出现的长期占道、废旧车辆,将即时予以清理,不再另行公告。

3.对阻挠、干扰清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依据校纪校规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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