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洛医保〔**〕**号)文件要求,在切实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部分患者对个性化、高品质诊疗服务的需求,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已向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及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自主定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4月**日—**年4月**日,公示期为5天,**年4月**日起按照公示价格执行。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与院物价办联系,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