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管径DN**及以上(长度不小于**km)的再生水(或中水)管道类似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规模信息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人员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各设计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3)拟派项目组成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略)/shixi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查询网页,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 (3)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指**年1月1日起)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