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四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洛阳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四次)主要采购内容为医用液态氧气(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保质期:2年。
3、服务期限:3年。
4、交货地点:(略)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直政采招标(**)**-3号 | 洛阳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四次) | (略) | 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豫港大道(二电厂西) | **.** | 元 | 评审总得分:**.4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燕,张聚恒,沈亚军,赵荣坡,郭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标准的**%根据中标金额收取,不足(略)按(略)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国基路索凌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阳光嘉苑对面)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