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四组道路安全设施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略)受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四组道路安全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四组道路安全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BCZB-**-**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略),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四组道路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仿木纹栏杆**米、安装安全标志牌6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于(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略)**时**分
谈判地点:(略)
谈判小组:唐娟霞、董岐春、梁磊(业主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略)-**号
联系人及电话:(略) (略)
投标报价:叁拾肆万叁仟元整(¥(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标(**)**号向中标人收取;
七、联系事项:
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朱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略)-(略)
采购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公司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略)**




